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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排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固阳县怀朔镇张三壕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固阳县怀朔镇管辖。2021年4月25日企业在固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排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并取得项目备案告知书,采用干排工艺。2021年10月20日取得《关于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排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批复文号:固应急审批字〔2021〕24号)。2023年2月17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尾矿库初期坝高25m,堆积坝高12.5m,总坝高为37.5m,总库容约为50.65×104m3,尾矿库的等别为四等,服务年限约6年。现状尾矿库堆筑两级堆积子坝,目前坝高为29m。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6年2月16日到期,为办理延证手续,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特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结论: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排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排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等设计文件组织生产;安全设施、设备与已批复的《包头市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干排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号:固应急审批字〔2021〕24号)相符,不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2024〕41号)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