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内容:
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乃庙金矿选矿厂位于四子王旗政府所在地乌兰花镇东北方向,行政区划隶属四子王旗白音朝克图苏木管辖。白乃庙金矿选矿厂尾矿库位于选矿厂东北约150m处的山沟中,尾矿库最大坝高16m,尾矿库设计总库容约121.04×104m3,采用上游式筑坝工艺,排放方式为湿排,尾矿库等别为四等。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所属尾矿库的安全现状展开评价。
接受委托后,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并委派评价人员到该尾矿库现场进行实地核查,收集与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现场核查主要是检查尾矿库安全现状是否符合《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整改。本次评价范围主要截至2025年7月21日尾矿库生产系统现状与安全管理现状。
报告编制主要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和现场核查情况及企业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运用“安全检查表法”评价尾矿库安全现状及安全管理现状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的符合性,给出客观的、公正的、合理的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结论:综上所述,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乃庙金矿尾矿库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重大变更设计组织生产,该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设备与《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乃庙金矿尾矿库扩建安全设施设计》(四应急字[2020]30号)和《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乃庙金矿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四应急批〔2025〕9号)批复相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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