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拉胜格拉陶勒盖矿区铅锌银矿年开采33万吨铅锌矿石尾矿库建设项目位于呼伦镇西北37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新巴尔虎右旗达赉苏木管辖。
2024年11月1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拉胜格拉陶勒盖矿区铅锌银矿年开采33万吨铅锌矿石及选矿项目核准的批复》,矿山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井、副井、回风井等采矿系统;选矿厂及配套工业场地及尾矿库;运输、提升系统等生产辅助设施及配套生活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本项目受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及《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拉胜格拉陶勒盖矿区铅锌银矿年开采33万吨铅锌矿石尾矿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文简称《可研报告》,对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拉胜格拉陶勒盖矿区铅锌银矿年开采33万吨铅锌矿石尾矿库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
结论:《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拉胜格拉陶勒盖矿区铅锌银矿年开采33万吨铅锌矿石尾矿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拉胜格拉陶勒盖矿区铅锌银矿年开采33万吨铅锌矿石尾矿库建设项目提出的方案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第四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安全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
蒙公网安备 15029002000352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安全评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