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选厂尾矿库为干排库,库尾式尾矿排放筑坝。现状干尾砂堆积坝体最大高度约为41.6米(东侧平均标高约715.2m,南侧平均标高约714.5m,西侧平均标高约711.6m),尾矿堆积坝平均外坡比约为1:3,总库容140.1×104m3,尾矿库等别为四等。目前尾砂堆积坝体已达到最终标高。最终外坡留设台阶,台阶高度3.2~5.8m不等,平均宽度约4m;防排洪采用库外设截洪沟的方式。
2024年5月,该企业依法对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选厂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38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因此,企业目前正在开展尾矿库闭库现状评价等闭库前期工作。企业新尾矿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取证,不会影响企业后续尾矿的排放。
评价结论: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选厂尾矿库生产期间按照已批复的《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吨/日金选厂尾矿库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赤安监管非煤字〔2012〕142号)和《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初步设计》等设计文件组织生产。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3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该尾矿库在闭库过程中对安全设施进行相关完善和分析计算后可实现安全闭库,该尾矿库应及时履行闭库程序。


蒙公网安备 15029002000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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