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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洪海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洪海能源年产5万吨工业氨水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该项目位于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化工集中区。主要针对液氨储区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包括液氨储罐及生产车间高效吸氨器等生产辅助设施。液氨卸车通过卸车鹤管由罐车内进入液氨贮罐,罐车的气相管接口通过鹤管接气相阀门组后,接至液氨贮罐。卸车时罐车内的液体通过卸氨泵打入液氨贮罐。

结论:内蒙古洪海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氨水项目危险化学品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该公司重大危险源与各种敏感区域的距离符合要求。该公司针对厂区内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状况,符合相应标准、规范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201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79号令修订)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