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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马路壕村。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矿产品加工,铁矿选矿,矿产品、铁精粉、钢材、建材、机电设备、环保砖、砂石、碎石的销售。

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于2019年开始履行技术改造“三同时”手续,设计尾矿库采用干排工艺,尾矿库类别为平地型,尾矿库等别为五等;设计尾矿库拦挡坝高5m,拦渣坝高3m,原初期坝高6m,堆积坝高17.5m,总坝高23.5m,总库容约为94.78×104m3。目前尾矿库滩面整体南高北低,坝顶标高由南至北从1600m缓降至1595m,剩余有效库容约为52.78×104m3,剩余服务年限为4.4年。

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于2022年7月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接受委托后,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委派项目组成员于2024年11月7日到现场对其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管理现状进行现场了勘察,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29日两次对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是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经过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隐患整改、报告编制和内部审核等过程,编制完成了《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通过对其生产现状、安全管理的检查,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被评价项目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评价结论。通过评价,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为矿山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依据。

2025年7月8日包头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对该尾矿库进行现场核查,本报告根据提出的意见对部分附件进行调整,并调整报告出具日期为2025年7月。

结论:综上所述,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按照《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等设计文件组织生产;安全设施、设备与已批复的《包头市豪盛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梅令沟北铁矿选厂项目(石家渠选厂干排)项目尾矿库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号:包安监审批字〔2018〕77号)相符,不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2024〕41号)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