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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前    言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以下简称吴四圪堵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高头窑镇吴四圪堵村管辖。
吴四圪堵煤矿为股份制企业的矿井,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Mt/a。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主、副斜井,回风斜井),采煤工艺为综采放顶煤,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于2012年7月16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7月16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煤监局令第6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四圪堵煤矿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矿井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别于2015年1月28~29日、2月2~3日、3月12~13日、4月8~9日、4月29日对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结合现场实际对吴四圪堵煤矿的矿井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2015年3月13日、2015年4月9日和2015年4月29日,评价项目组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查,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又多次到煤矿对现场评价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完成了《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得到了吴四圪堵煤矿等单位的大力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第一章 概 述
1.1安全现状评价对象及范围
1.1.1 安全现状评价的对象与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
2)评价范围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将安全管理、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分为开拓与开采系统,通风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及人员定位考勤系统,瓦斯防治系统,粉尘防治系统,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压风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供电系统,爆破器材储存、使用及运输系统,通信系统,救护系统,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卫生保健与健康监护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等17个评价系统(单元)。此次现状评价对上述17个系统及其配套的安全设施等运行情况、矿井各系统是否具备了满足生产能力2.4Mt/a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状评价。
1.1.2 评价内容
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内容包括:
1)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说明现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评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确其是否满足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
3) 评价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4)识别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
5)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明确煤矿是否形成了安全生产系统,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及建议;
6)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现状做出评价结论。
1.2 安全现状评价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009年8月27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013年6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
(10)《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0年12月1日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
(1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9月1日
(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15)《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16)《现状安全评价导则》( AQ8004-2007)
(17)《煤矿安全评价导则》2003年11月19日
(1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19)《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 5号令)
(20)《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
(2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2)《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23)《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24)《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内煤局字[2007]128号)
(2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安监总行〔2007〕167号)
(2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8号)
(2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29)《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
(3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31)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12]16号)
(32)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33)安监总煤装〔2008〕49号《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
(34)安监总煤装〔2011〕17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3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矿字〔2006〕216号)
(36)安监总煤调〔2009〕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
(37)安监总煤调〔2008〕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3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39)《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40)《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42)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
(43)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06〕30号)
(4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财建—[2006]47号)
(45)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主要矿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07〕25号)
(46)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限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数量的通知》(内煤局字〔2007〕290号)
(47)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国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内煤安二处字〔2009〕25号)
(48)《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2006)
(49)《关于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内煤安救援字〔2009〕1号)
(50)《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5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
(52)《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
(53)《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
(5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55)《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
(56)《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52号)
(57)《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58)《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5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60)《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
(6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62)《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字[2012] 52号)
(63)《关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12]216号)
(64)《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范围的通知》(内煤局字[2012]369号)
(65)《关于加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内煤局字[2012]444号)
(66)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
(67)《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8号令)
(6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10号)
(69)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内煤局字 [2013]377号)
(70)《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1号令)(2015年2 月2日)
(7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 吴四圪堵煤矿提供的主要资料、文件
(1)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
(2)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2061110125572)
(3)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分)150000000005233)
(4)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蒙)MK安许证字[2013KG022])
(5)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吴四圪堵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6)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提交的吴四圪堵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7)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提交的吴四圪堵煤矿6#煤层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检验报告
(8)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等检测检验机构提交的吴四圪堵煤矿矿井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9)矿长安全资格证
(10)区队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及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1)煤矿提供的其它有关矿井相关文件、证件、资料和图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