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内容: 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哈不沁村,行政区划隶属于固阳县西斗铺镇管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铁矿石开采、矿产品加工及销售。
公司所属尾矿库位于固阳县西斗铺镇哈不沁村西约2.0km处,采用干式排放工艺,设计尾矿库拦挡坝坝高6.0m,挡砂坝坝高4.0m,堆积坝坝高16m,总坝高22.0m,总库容99.08×104m3,为五等别尾矿库。现状拦挡坝坝高6m,拦砂坝坝高4m,剩余库容约71×104m3。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所属尾矿库的安全现状展开评价。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特委派评价人员于2024年10月18日对该尾矿库进行现场核查和收集相关技术资料,评价组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资料中发现的不足问题及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整改。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的需要,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现状评价报告。企业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项目组根据企业的整改反馈于2025年5月23日对现场进行了复查,并对2024年10月21日出具的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本报告评价范围主要为截止到2025年5月23日的尾矿库生产系统现状与安全管理现状。
项目评价结论: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项目扩建项目尾矿库工程按照《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尾矿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组织生产,安全设施、设备与批复的《关于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尾矿库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包安监审批字[2017]271号)相符;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蒙公网安备 15029002000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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