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固阳县龙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位于固阳县下湿壕镇沙湾子村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固阳县下湿壕镇管辖。治理后的尾矿库库容29.2×104m3,总坝高17米,堆积坝坡比1:3,为五等库。
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2015修订版〕)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10月10日固阳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接受委托后,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了项目组,于2025年3月18日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2025年5月20日,项目组评价人员对该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了复查,经复查确认,该尾矿库闭库工程达到验收条件。
结论:固阳县龙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与已批复的《关于黄河流域包头固阳段6座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闭库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批复文号:包应急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4〕4号)中有关尾矿坝、排洪系统、绿化等内容相符,尾矿库各项安全设施符合闭库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具备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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