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内容:
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年选50万吨铁精粉技术改造项目白青窑尾矿库工程位于下湿壕镇白青窑村东侧山谷内,行政区划隶属下湿濠镇管辖。设计尾矿库终期总坝高57m,总库容为162.3×104m3,为四等别山谷型尾矿库。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证手续,2024年11月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特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简称隆安公司)对其年选50万吨铁精粉技术改造项目白青窑尾矿库工程进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因矿山处于停产状态,特委派评价人员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了对该尾矿库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与评价工作,评价组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资料中发现的不足问题及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水涵洞周边围岩在渗流作用下发生侵蚀、渗透变形,排水涵洞正在进行加固工作),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整改。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的需要,于2024年11月19日出具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现状评价报告。2024年12月19日,包头市矿山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白青窑尾矿库进行了现场核查,我公司项目组于2024年12月25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项目组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对2024年11月19日出具的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本报告评价范围主要为截止到2024年12月25日的尾矿库生产系统现状与安全管理现状。
项目评价结论:
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年选 50 万吨铁精粉技术改造项目白青窑尾矿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为该尾矿库的安全设施与已批复的《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年选50万吨铁精粉技术改造项目白青窑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包安监矿山字〔2017〕290号)及设计变更相符,具备《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