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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青山LPG储配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概况:包头市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是内蒙古中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中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于2016车5月17日成立。包头市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青山LPG储配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装备园区中小企业园B0路以南,负责人王培清。公司机构设置分为:业务组、灌装组、运行组和治安保卫组。公司现有职工11人,配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化石油气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该站于2020年9月30日由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验收合格并出具了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该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46年5月16日。目前公司储罐区共设置3个100m³液化石油气储罐和1个50m³液化石油气储罐(作为残液罐),储罐均为全压力式储罐。该企业以储存液化石油气为主要功能,同时具有液化石油气灌装作业,因此该企业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中第3.0.12条规定,该企业液化石油气总容积为350m³,符合220<V≤500,该液化气储配站为五级储配站。

评价结论:包头市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青山LPG储配站的危险化学品存量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该站重大危险源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要求。该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状况,符合相应标准、规范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201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79号令修订)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