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位于包头市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白彦花嘎查,于2021年4月13日在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工信和科技局完成了尾矿库扩建项目备案,在原有尾矿库运行现状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尾矿库已有的各项设施均作为利旧设施继续使用,无废弃设施,项目改造后可满足4.8年的排尾需要,尾矿库等别为四等库。
本次扩建工程在原有尾矿库运行现状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尾矿库已有的各项设施均作为利旧设施继续使用,无废弃设施。同时本次扩建主要对上游挡水坝、上游排水明渠系统、辅助设置进行改建利用,新建三期溢洪道-消力池等排洪系统、2#副坝及新增安全监测设施,跨库区的10KV、35KV输电线路的撤除、2#副坝与选厂挡墙之间设施拆除(设计变更后变电站不拆除,新增变电站外挡墙与原挡墙连接并保持连续)。
扩建工程于2022年4月22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2日完成建设,施工主要内容包括:2#副坝修筑、挡水坝修筑、上游排水明渠系统、三期溢洪道系统建设以及相关零星工程建设,根据《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扩建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显示,相应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资料、钢筋、水泥、土工布检测报告齐全,其中隐蔽工程均有施工记录。
评价结论: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扩建工程已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对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评价认为:该尾矿库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坚持了“三同时”原则,与《关于包钢蒙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达应急审批发[2021]3号)所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以及《设计补充(变更)通知书》一致。在试生产运行期间,安全设备设施、装置运行效果较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