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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七份子村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固阳县银号镇管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庆贺。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工程属于新建项目,采用湿排工艺,项目于2019年12月23日在固阳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2019年5月31日取得“关于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设计尾矿库初期坝高16.0m,终期坝高为36.0m,总库容约为111.01×104m3,尾矿库的等别为四等,服务年限约7.4年。尾矿库于2020年9月22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6日初期坝及配套设施工程完工。项目竣工后,企业进行了试生产运行,运行工况正常,特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隆鑫源新建尾矿库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并编制《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包头市隆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库工程已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对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评价认为:该尾矿库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坚持了“三同时”原则,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要求;在试生产运行期间,安全设备设施、装置运行效果较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