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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巨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包头市巨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麻池村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固阳县金山镇管辖。南距包头市60km,有便道与固阳——包头公路相连,交通较为方便。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南侧距选厂约50m的小沟谷处。法定代表人:周宇晨。包头市巨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采用两段磨矿三段磁选工艺流程,铁精矿采用盘式真空过滤机一段脱水过滤后运卸至露天精矿池沉淀堆存,尾矿排放采用盘式真空过滤干法排放。

评价结论:包头市巨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8.19”溺水事故的整改措施全面,针对性较强,能够有效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令[2007]第493号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事故整改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