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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吉通第一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凉城县吉通第一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加油部分),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国道512线与科左路交汇处东北侧六-01号,项目承办单位:凉城县吉通第一加油加气站,法人代表:刘鑫,总投资额:2330.18万元,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规模:主要设施有卧式埋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以下简称SF双层罐)6个,其中30m³柴油罐1个、50m³柴油罐3个;30m³汽油罐2个,加油罩棚下6台加油机(2台四枪汽油加油机,4台双枪柴油加油机)。该站设置30m3的汽油罐2个,合计60m3;50m3的柴油罐3个,30m³柴油罐1个,柴油罐合计180m3。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油品折算后的总容积为2×30+(3×50+1×30)×50%=150m3。该站设置60m3的LNG储罐1个(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16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VO2/240+VLNG2/180=150/240+60/180=0.625+0.333=0.958<1,该站为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凉城县吉通第一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加油部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符合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