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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巴根黑格其尔铅锌矿选矿厂尾矿库扩建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9日,是2005年7月经盟委、行署招商引资在兴安盟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乡巴根黑格其尔矿区,法定代表人周思伟,注册资金为贰亿玖仟万元人民币。该尾矿库库址位于选矿厂西南侧相邻的沟谷内,初期坝到选厂距离约100m,属于山谷型尾矿库。尾矿库设计库容为358×104m3,设计最大坝高35m,为四等尾矿库。

评价结论:通过安全评价,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巴根黑格其尔铅锌矿选矿厂尾矿库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符合经应急管理部门评审备案的《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巴根黑格其尔铅锌矿选矿厂尾矿库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科尔沁右翼前旗,旗应急发[2019]17号)要求,尾矿库按安全设施设计生产运行,不存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