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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4日,由地方国营企业撰山子金矿转制更名而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成振龙,公司住所为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富民村。

矿山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进行技改工程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因阳坡盲竖井工程条件较差无法施工井底泵站斜巷、按新规程要求更换井下变压器及入井电缆等原因,原设计单位针对《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两次《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中的部分内容再次进行变更,编制了《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说明》。

目前二期工程各项安全设施已建设完成,企业组织开展二期工程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评价结论: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的安全设施与已批复的《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赤峰正航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赤安监管非煤字[2018]18号)、《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赤峰正航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赤应急审批字[2020]10号)、《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一采区矿井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赤峰正航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赤应急审批字[2021]5号)相符,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