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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福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排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主要内容: 

包头市福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东胜永乡南2km左右,行政区划隶属固阳县金山镇管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福光。2019年10月31日企业在固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包头市福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铁精粉尾矿干排及干选生产线改造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采用干排工艺,2020年4月20日取得“关于包头市福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干排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福光商贸干排库于2020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5日竣工。项目竣工后,企业进行了试生产运行,运行工况正常,特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福光商贸干排库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并编制《包头市福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干排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并委派安全评价人员贾在忠、王普贤、邴悦等于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6两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并收集与评价相关的技术资料。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主要是对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在深入现场验收检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评价,按照《安全评价通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编制尾矿库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评价结论:

包头市福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干排库工程已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对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评价认为:该尾矿库安全设备设施、装置运行效果较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