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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前 言
安全评价是安全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实现系统安全。安全评价不仅成为现代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而且在安全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中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内煤安办字[2008]39号《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的委托,对该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标准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安全评价通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要求,根据该矿的安全现状情况,应用多种评价方法,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得出评价结论,为项目的验收和将来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同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也是国家煤矿监察、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审查、验收和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组织落实、,制定安全现状评价计划,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检查表等必要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项目安全现状评价大纲。我公司成立该项目评价小组,评价人员由苗风有、刘进才、贾在忠,陈耀华于2017年9月28日-29日去现场收集资料、工况调查、程序性检查,并提出问题,企业进行了整改。我公司于2017年11月26-29日去现场进行核查,最终完成庆升露天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为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生产企业涉及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煤矿企业需要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也需要深入到煤矿企业为安全生产服务。在此,对我们在安全评价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的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表示真诚的谢意
第一章 概 述
1.1安全现状评价对象、范围
1.1.1安全现状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
1.1.2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及内容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技术装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资质等。其主要内容为:
⑴评价煤矿生产相关资质(资格)、证件合法性,评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⑵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明确是否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⑶评价安全设施与有关规程、规定、标准的符合性及其确保安全生产的可行性、可靠性。通过对其实际运行情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煤矿生产现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度;
⑷评价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
⑸评价安全生产相关数据资料的系统性、充分性及可靠性。
1.2安全现状评价依据
1.2.1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文“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
(6)《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2-2007);
(8)内煤安办字[2016]30号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