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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尾矿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哈不沁村,成立于2003年7月14日,公司主要经营铁矿石开采、矿产品加工及销售,公司尾矿库原采用上游式湿排筑坝工艺,且即将达到服务年限,为增大尾矿库的库容量,延长尾矿库的服务年限,企业对原尾矿库进行了扩建,同时,为确保尾矿库扩建后坝体安全,贯彻《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8号令)中关于鼓励尾矿库采用干式排尾的政策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企业将尾矿库的湿排工艺调整为干式排放工艺。

名流尾矿库于2014年11月24日在固阳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取得《关于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项目准予备案通知》(固经信发[2014]114号);2016年12月30日在固阳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延期,取得《关于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准予延期的通知》(固经信发[2016]188号)。

尾矿库位于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哈不沁村西约2km 处,行政区划隶属固阳县西斗铺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0′10″~109°40′48″,北纬:41°06′33″~41°07′09″。库区东距S311省级公路约24.0km,距西斗铺镇25.0km,东南距固阳县政府所在地金山镇约50.0km,库区有简易道路与S311省级公路连接,交通便利。

尾矿库扩建工程在原尾矿库基础上在东侧区域进行,终期堆积坝坝顶标高1510.0m,扩建形成尾矿坝的总坝高为22m,新增库容量72.08×104m3,相应的新增有效库容量为68.48×104m3,总库容量为99.08×104m3,尾矿库为五等别库。经量算,尾矿库现已堆存的尾砂量约为27×104m3,按照选矿厂年排入尾矿库的尾矿量10.8×104m3计算,尾矿库新增库容可服务6.3年。

评价结论:包头市名流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铁精粉尾矿库扩建项目已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通过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评价认为:该尾矿库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坚持了“三同时”原则,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