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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监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实现集中、统一办理。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一个专门处室办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规定统一处理标准和审查方式,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批准权限更为清晰明确。将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划分为四级决定权限,分别明确局务会、局主要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行政审批处负责人的审批权限和责任,做到简单事项即时办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三是提高行政许可办理效率。对延期、更换、补办证件等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可直接办理,对行政许可的延期、变更和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许可、安全条件审查等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也分别压缩了5至10工作日。

四是提高服务基层意识。在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服务屏,增加办理事项查询功能,设置宣传专栏,印制服务承诺卡片,摆放安全常识手册、防护用品宣传册等材料,设立群众等候休息区,规范文明用语,推行网上统一公示告知机制,服务方便群众。

五是2013年,共受理行政许可74件,接收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1500余件、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申请292件,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9期104588人,完成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11期5445人。全局行政许可事项未发生超时、越权和跳跃环节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