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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豪镁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一期1万吨)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企业名称:内蒙古汇豪镁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2692869259Q

注册地址:固阳县金山经济开发区(汇豪镁业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法定代表人:梁汝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白云石的开采、加工与销售;金属镁的冶炼、压延、深加工与销售;兰炭焦油的生产与销售。

内蒙古汇豪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0年1月12日在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备案号为包发改工备[2010]2号,建设年产2万吨(一期1万吨)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2010年由包头市经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并于2010年12月21日在原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备案文件编号包安监综监字[2010]387号。2011年由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于2011年4月29日在原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备案文件编号包安监综监字[2011]181号。2016年1月由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至此企业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经77号令修改)有关要求,履行完毕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同年10月投入生产,2017年11月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停产,2019年5月企业进行空负荷烘炉,准备恢复生产。

评价结论:内蒙古汇豪镁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一期1万吨)镁合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有害程度是可控的,具备复工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