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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年采选99万吨铅锌矿建设项目尾矿库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镇西南6km处,行政隶属得耳布尔镇。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尾矿库为新建项目,该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设计尾矿库初期坝高17.0m,内坡比1:2.0,外坡比为1:2.5,坝体结构为土石混合型坝体,顶宽5.0m,堆积坝高41.0m,总坝高58.0m,总库容745.77×104m3,尾矿库为四等库,库内采用井管式排洪系统。2018年4月8日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根河市比利亚有限责任公司根河市比利亚谷年采选99万吨铅锌矿石建设项目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根河市比利亚谷年采选99万吨铅锌矿石建设项目尾矿库于2018年4月8日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12日完工,2018年9月15日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单位竣工验收。2018年9月份开始试运行,由于试运行期间冬季停工、尾矿库用地审批、增加锚固平台、供水系统缺陷,停产整顿等原因延期,2019年9月9日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根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了《关于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试运行的延期申请报告》;2019年9月10日,根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试运行的延期申请报告的批复》(根应急字[2019]58号),同意将试生产工作延期至2019年10月5日。

试运行于2019年10月5日结束,试生产运行工况正常,试生产结束后,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尾矿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包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年采选99万吨铅锌矿建设项目尾矿库已竣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对其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评价认为:该尾矿库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坚持了“三同时”原则,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